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一批冗余物资(包2:机械泵阀及仪表类)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不涉及 机械设备 名称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一批冗余物资(包2:机械泵阀及仪表类) 规格型号 详见标的清单 计量单位 批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 所在地 现状分析 保持完好,能正常使用。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本次转让标的库存物资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核电厂区内。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蒋旭 15105769452。 7.意向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三门核电厂区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22773136954N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32.7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13%,一切以开具发票时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3.本次单个资产转让项目履约保证金:50万元,受让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其他与交割相关的事项: (1)关于转让标的,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款项(包括履约保证金)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受让方提货,受让方应在转让方通知提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标的的提取工作:包括交割书面手续的办理、标的的提取、运输等工作。 (3)标的提取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称重、拆卸、分类、分解、装运、装卸、吊运、包装、运输、清扫、保险等。受让方接收人必须是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4)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割,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办理完成为准)之时起,视为转让方已经将标的交付受让方,与标的相关的所有风险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标的的保管责任。转让交割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在交割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并自行承担标的处置、再利用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 (5)受让方应自行确定运输方式,并确保运输满足相关部门要求,因运输不当造成安全事故、丢失或给第三方造成损失、损害的,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如需在转让方现场进行拆解的,受让方应事前征得转让方同意,确保拆解、装卸、运输的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资质,依照法定规程和转让方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并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费用。 (6)受让方委派人员进入转让方现场,必须先在转让方保卫处办理好相关证件,并严格遵守转让方厂区各项规定。装运期间,受让方人员应遵守转让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受让方人员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受让方对其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的安全问题负责,保证其委派人员具有完成工作的安全知识和能力。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转让方遭受损失的,受让方应负责赔偿。受让方对履行合同中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负责。受让方并应保证其委派和雇佣的工作人员具有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环境责任、意识及技能。 (7)受让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转让方现场的清理工作。如果清理标准未达到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5.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自履约保证金提交转让方之日起至合同标的物完成全部标的提取工作之日止。有效期届满并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疫情防控等情况,由受让方提出退还申请,转让方在收到退还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6.受让方应严格遵守转让方舆情工作要求,配合做好舆情的响处理、善后和修复,为转让方项目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9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17个周期,已延长8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2.docx 、 《授权委托书》-2.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 标的清单(包2:机械泵阀及仪表类).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 电话 400-696-3939 手机 18768147644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傅老师 电话 13375769805 传真 邮箱 fuxd@cnnp.com.cn 地址 浙江台州市三门县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网址
-
原湖州李家巷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残值及机器设备残值整体转让
905.927600(万元)
-
8.257300(万元)
-
298000.00(元)
-
4.428000(万元)
-
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