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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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 其他竞价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60个自然日 项目基本信息 一、标的属性
担保方式:抵(质)押+保证
诉讼案号/执行案号:终结本次执行
债权本金(万元):5461.778935
债权利息(万元):4216.71
基准日(YYYY-MM-DD):2022-04-30
二、保证人描述
保证人:宋元刚、张广先
三、抵押物描述
抵押物编号:01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抵押物10个证,抵押物面积总计10074.15㎡
(1)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4层,泰丰大厦一区,面积1,756.27㎡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执行状态:终结本次执行
抵押物编号:02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2)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7层1-7-1、1-7-2,泰丰大厦一区,面积535.00㎡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3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3)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2层,泰丰大厦一区,面积1,689.63㎡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4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4)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5层,泰丰大厦一区,面积1,756.27㎡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5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5)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6层4、5、6、7号房,泰丰大厦一区,面积860.12㎡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6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6)自流井区汇东大道北侧泰丰会展中心1层146b,会展中心,面积1,013.50㎡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7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7)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7层3、4、5号房,泰丰大厦一区,面积848.58㎡ ;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8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8)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6层8号房,泰丰大厦一区,面积496.90㎡;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09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9)自流井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6层1、2、3号房,泰丰大厦一区,面积407.43㎡;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丹桂街
抵押物编号:10
抵押物类型:写字楼
抵押物名称:(10)自流井区汇东大道北侧泰丰商业会展中心4层401号,会展中心,面积710.45㎡。
抵押物所在省:四川省
抵押物所在市:自贡市
抵押物所在区/县:自流井区
抵押物详细地址:自流井区汇东大道北侧泰丰商业会展中心
四、债务人描述
债务人所在省:四川
债务人所在市:自贡
债务人所在区/县:汇东新区
五、公告描述
公告详情:一、债务人基本情况: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宋元刚,成立日期 1997-09-08,注册资本、实缴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300731629208Q,注册地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街东段泰丰大厦1区27层,经营范围: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代购、代销钢材、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耗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化品及易制毒品);服装生产及销售;机械加工;广告设计,房地产开发(贰级);生产、销售标准件;加工、销售矿产品;废旧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物资);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办理前置审批或许可的项目,后置许可项目与资质证书或审批文件配套使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四川泰丰集团有限公司由股东宋元刚出资33135万元,持股比例 66.27%;股东张广先出资 16865万元,持股比例33.7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目前工商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二、债权基本情况:截止2022年4月30日,债权剩余本金5,461.78万元,利息4,216.71万元,代垫费用9.40万元。本公告截至2022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
三:诉讼执行情况:执行终本,执行案号:(2019)川0303执423号。
通过法院执行,2021年11月10日到账租金1,429,795.23元,2020年9月29日到账租金602,453.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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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占先生 电话 0571-86097249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zhanh@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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