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24-16)鸿鼎商博/义乌市朝阳万象部分车位使用权、车库出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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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2-01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2-06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楼女士|联系电话:0579-899066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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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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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L24-16)鸿鼎商博/义乌市朝阳万象部分车位使用权、车库出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其他 车位使用权、车库
其他披露内容 1、车位不能办理产权证,竞得人享有使用权,使用年限与本小区商品房使用年限相同。若国家法律政策对车位使用权年限做出具体规定,竞得人所享有的车位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2、车位交付后,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车位的物业管理。竞得人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缴纳相应管理费用。 3、车位作为车辆停泊专用,不得另做他用,不得任意改变该车位的性质、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 4、车库成交后,办理不动产证、契税及印花税、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基金等需要交纳的相关费用(包括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其中竞买人需全力配合产权证办理。本次标的的面积若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不因面积变化影响成交价格。 5、本次标的物一切按现状为准,成交后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及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除该标的主体结构自身质量问题外)。出让方对出让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充分注意风险。交易所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如相关资料发生变化,则以政府部门核定认可的文件为准,资料不足部分由竞买人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并取得。竞买人在出让前必须仔细审查出让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6、竞得人竞买保证金(不计息)首先用于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抵交易所交易服务费后若有多余,则多余部分用于抵成交款。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按照本文件规定执行。 7、合同签订:竞得人在竞得后30个自然日内且交清成交款后,与出让方签订《车位、车库转让合同》。 8、款项支付:竞得人成交款交纳依照《车位、车库转让合同》直接交至出让方。 9、本次出让标的土地出让金已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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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义乌鸿鼎商博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义乌市佛堂镇朝阳路2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HWBQ225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361.02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须在成交后30个自然日内向出让方交纳成交款、向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详见《特别事项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4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价资格,进入竞价大厅参与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竞得人。
联系人姓名 杨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79-89916888 受让方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出让面向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L24-16)区块清单.xls 、 朝阳万象小区未转让车位使用权及车库产权买卖合同(样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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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楼女士 电话 0579-89906621 传真 邮箱 Lth15988834768@163.com 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505号 网址 转让方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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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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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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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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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30223.2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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