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K8880K本田思域牌旧机动车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8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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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8-0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4-04-28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阙女士|联系电话:0578-2608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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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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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K8880K本田思域牌旧机动车转让 资产来源 其他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K8880K 车辆类型 小型轿车 车辆品牌 思域牌 车辆型号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号 R18A1 发动机型号 燃料种类 排量(升)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行驶公里数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彭**圆 注册地 丽水市莲都区古城嘉苑6幢801室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3325 *************** 2647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50 是否有保留价 有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浙K8880K报名时应交纳800元保证金至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5848101810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自行办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车辆违章、扣分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向当地交管部门查询,如有违章、扣分等情形由受让方自行处理,产生的罚款、滞纳金、补办手续等各项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与车辆有关一切责任事故均由受让方承担。 9.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钥匙等交付给受让方(视为车辆交付完毕)。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10.受让方自获得交易所出具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资产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资产过户手续,转让标的自相关权证办理完毕后权属转移至受让方。 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本次标的转让价款仅提供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13.标的车辆成交后,转让方已为车辆改色拆除。其他检修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14.转让标的现有/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及商业险,有则由受让方承继。 15.看样人:彭圆圆 看样电话:0578-2811151
联系人姓名 彭圆圆 联系人电话 0578-2811151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0.08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8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35个周期, 剩余15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35个周期,已延长175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 汽车转让申请书_彭圆圆.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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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阙女士 电话 0578-2608827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www.lscqpt.com/LSPT/ 转让方 联系人 彭圆圆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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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三道545号海创名邸1幢19层部分空置房产整体五年租赁权
35548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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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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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5.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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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40股股份(0.0015%股权)
5.57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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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