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压器315KVA、400KVA、汽车衡(地磅)、铝线电缆、监控设施等一批设备挂牌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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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7-0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7-11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王先生|联系电话:0578-2292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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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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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电力变压器315KVA、400KVA、汽车衡(地磅)、铝线电缆、监控设施等一批设备挂牌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单独所有,无抵押、无租赁。 其他 序号 资产属性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存放地点 备注 1 国有资产 电力变压器 315KVA、DB-25 台 变电房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 社有资产 馈电屏 个 变电房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3 电容自动补偿屏 个 变电房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4 进线柜 个 变电房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5 变压器 400KVA增容 台 围墙外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6 双表位计量箱 个 围墙外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7 配电箱 个 围墙外 在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8 三相五柱计量箱 个 围墙外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9 避雷针 组 围墙外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0 电缆(铜芯) 米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1 电表箱(大) JXF(含电开闸、电表、开关) 个 变电房 已拆 12 电表箱(小) 含开关、电表 个 变电房 已拆 13 挂式空调 格力、1.5匹 台 变电房2台、办公室1台 已拆2台,另1台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4 大马路弯灯 臂长1200mm以上,杆高8米 套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5 监控 12头 组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6 配电箱(大) 含电闸、开关8个 个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7 针式打印机 LQ-300TH 台 地磅房 18 汽车衡(地磅) 3*16 个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9 铝线电缆 YJLV22-2*16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0 铝线电缆 YJLV22-4*25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1 铝线电缆 YJLV22-4*50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2 铝线电缆 YJLV22-4*95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3 铝线电缆 YJLV22-4*240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4 铝线电缆 YJLV-10KV-3*70 m 丽水市中岸村52号场地内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5 电视机 海信电视机32寸1台、创维电视机42寸1台、长虹电视机42寸1台 台 门卫处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26 监控硬盘录像机 乐橙硬盘录像机 台 门卫处 由买受人自行拆除 1、设备品种:报废设备。
2、现状分析:闲置设备、报废物资,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甲方对所售废旧资产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和保证。报废资产已到报废年限,无法正常使用。
3、实际交易的标的以实际勘察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50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本次转让的资产参见附件清单(仅供参考),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6.本次转让仅为闲置、报废资产,不含产品合格证原件及票据原件等其他材料;具体数量以实际看样为准。出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7.成交后,标的物由出让方按现状(约定)直接交付(转移)给受让方,标的物风险自出让方交付给受让方时转移。受让方须在交付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拍品搬运完毕,逾期责任自理,所需的整理、搬运(装卸、运输)等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超过10个工作日还未搬运完毕的则视为违约,立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搬运完的物品由出让方自行处置。 8.标的物仅按报废物资处置,受让方不得将其作为成品或半成品流入市场流通,如有违反,相关责任由买受人承担,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应予以赔偿,且出让方保留向受让方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9.受让方须按照出让方要求的顺序搬运物品、须服从出让方的监督和管理;出让方在现场进行监督、记录。在拆卸、搬运过程中不得破坏建筑物墙体、周边道路及绿化等;如有破坏将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10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看样地点: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中岸村52号。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看样电话:15990828686(提前沟通)。 11.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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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丽水市合兴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岸屿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100089469760M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2.292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丽水分中心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报名时应交纳:3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5848101810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立约保证金,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账户(不计息),并按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办理。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转让标的物品质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资产评估基准日后的转让标的的价值变动,由受让方承担。 3.转让方不能保证物品质量、品质等,不实行“三包”,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竞买人应亲自了解和实地查验,以实际勘察为准。成交后,以实际交付时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品质为准,如与实际不相符,不影响成交价格。 4.标的资产交易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受让方在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5.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6.受让方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丽水产权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8.受让方必须在付清成交款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交接标的资产,转让方将设备交付给受让方(视为交付完毕)。设备运输等相关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转让方将设备交付受让方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50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资产展示安排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看样地点: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中岸村52号。请各竞买人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看样电话:15990828686(提前沟通)。 标的物图片仅作参考,以现场实物展示为准,转让方、丽水市廉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状态及品质不作担保,也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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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0578-2292213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绿谷信息产业园2号楼 (南面) 1-2楼 网址 https://www.lscqpt.com/LSPT/ 转让方 联系人 吴青和 电话 15990828686 传真 邮箱 地址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南明山街道龙庆路278号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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