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新昌县镇前路74号(梅溪府4幢)商业用房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4)新昌县不动产权第0011080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商业用地/非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新昌县镇前路 74 号(梅溪府 4 幢)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9.02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48.7700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毛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2个周期数。 3、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根据转让方通知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 4、新昌县澄潭街道镇前路 60 号(梅溪府1幢)商业用房等15宗分零转让项目(以下简称“标的”)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标的清单》)。 5、《标的清单》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为参考,实际面积多少以有关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如出现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不多退少补)。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进行竞价,转让方、绍兴产权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维修。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对自己受让的房屋之后权利行使期间的各种风险(如发生渗漏、开裂等质量、安全隐患问题、设施设备缺陷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自行维修。 7、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相关手续,相关费用自理。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负责。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本次竞拍标的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联系电话:0575-86681292。看样时间具体以看样联系人通知为准,因特殊原因看样时间可能进行调整,需看样的意向方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登记预约。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新昌县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新昌县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三花路2号科创中心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41464355333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48.7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被确定后,成交款在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新昌县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新昌县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新昌支行;账号:7334910182600000653)。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待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价款并转受双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受让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3.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项后,凭缴款单及成交反馈文件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受让方在收到转让方签约通知后按照不动产中心的预约日期与转让方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签约相关事宜咨询:王女士0575-86681292,合同签订时间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4.交付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产证办理需提前与不动产中心预约,具体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6.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7.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具体以当地不动产中心制式合同为准)、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姓名 王女士 联系人电话 0575-86681292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已延长0个周期,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2.授权委托书.docx 、 3.实地勘察证明.docx 、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docx 、 5.标的清单.xls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丁先生 电话 057586291691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75-86681292 传真 邮箱 地址 新昌县南岩三花路2号 网址
SUBJECT MATTER CONTAINED
-
其他
-
179096.600000(万元)
-
27630.00(元)
-
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30223.210000(万元)
-
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