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废资产涉及一台麦克维尔MHS250.3LN022空调主机的残值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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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2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5-09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肖女士|联系电话:0575-85351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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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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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废资产涉及一台麦克维尔MHS250.3LN022空调主机的残值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其他 标的清单 产权人: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序号 资产名称 规格 存放地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麦克维尔MHS250.3LN022空调主机 麦克维尔MHS250.3LN022空调主机 绍兴市柯桥区明珠广场越国文化博物馆门口场地内 台 1 仅空调外机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报废资产涉及一台麦克维尔MHS250.3LN022空调主机的残值(具体详见标的清单),实际数量以现状为准,如数量有误不影响竞买成交价,成交后现场垃圾需由受让方消纳处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3.瑕疵担保责任: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标的物的数量、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4.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5.项目成交后在“浙交汇”平台信息披露规定的时间内,受让方不按所报价格及本标的挂牌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以及履行相关义务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不退还情形详见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所需文本,请报名方仔细阅读。) 6.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具收款收据一张。 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意向方提交报名申请并且交纳竞买保证金视为对标的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本次竞拍标的看样时间为:自挂牌之日起第6到第10个工作日,看样地点:标的所在地,看样联系人:倪同志,联系电话:0575-84120126。 8.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9.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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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06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252341896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9.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5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8110801012602706894),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收款收据。 3.受让方在交易合同签署前一次性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2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柯桥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绍兴银行柯桥支行,账号:000568264900010),并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受让方应于签订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货移交工作,不得超出取货范围取货。若逾期未完成取货的,按每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如受让方逾期4个工作日仍未完成全部标的提货的,视为严重违约,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其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 受让方负责标的物的搬运、装运、现场清理等工作及所产生的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安全、环保等责任。 6. 如受让方依约履行各项义务,无违约及违反维稳、安全、治安、消防、环保等情况,在完成全部标的物装载运输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转让方于清场后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7. 资产明细参见标的清单,但清单仅供参考,实际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8. 本标的具体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实际现场现状为准,转让方与交易机构不保证有关标的物能正常运行使用,受让方不得以标的数量质量描述与标的现状存在误差而要求调整成交结果及成交价。各意向方在现场勘查时自行判断资产状态。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资产交易合同样稿.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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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肖女士 电话 0575-85351163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凌女士 电话 0575-84127871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2855号柯桥区建设集团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