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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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 经营业态:每个标的只能经营一种业态,承租方竟得后按申报的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房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经营业态。 2 出租方将视出租情况研究调整未成功出租商铺或中途退租商铺的业态,进行下一步招租工作。本次标的中的经营项目,与出租方后续出租的其他商铺存在同业竞争的风险。 3. 此次竞租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租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4.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1年10月18日(第八个工作日)上午11:30前向出租方书面递交《经营方案》(内容包括且不限于运营经验(提供合同、照片)、业态定位、运营方案、营销模式、使用品牌等,如加盟需取得品牌方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如出租方认为相关证明资料仍不能有效证明的,可要求意向承租方进一步提供证明材料),经出租方审核同意后取得《经营业态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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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28877566 联系地址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9.0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9万元/年。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否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年租金十万元(含)以内的,一次性付清;年租金十万元以上的,分两次付清。第一期租金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出租用途 商业(但不得经营餐饮和酒吧、KTV等影响周边居住环境的项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 租金挂牌价格:9万元/年。租金不包含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 2. 竞租保证金:4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履约保证金:2万元。 4. 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年租金十万元(含)以内的,一次性付清;年租金十万元以上的,分两次付清。第一期租金乙方需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 5. 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6.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 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8. 出租房屋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工作。 9. 承租方承租标的后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0. 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出租方联系确认。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 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5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1. 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分割出租、转租或挪作他用。 12. 本次出租涉及的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13. 标的中的实际出租位置,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 14. 预约看房、咨询电话:28877566(沈老师)、28877191(赵老师)
租期 3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需递交出租方出具的《经营业态确认函》。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4.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将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的浙江产权交易所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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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信息发布终结。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1.特别事项约定.docx 2.实地勘察证明.docx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4.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西湖区学院路、文二路、文三路、教工路、万塘路、文北巷 ).doc 3.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网络动态报价).docx 5.授权委托书(2).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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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0571-86089061;0571-86094209 手机 18146573201 传真 邮箱 zhangsr@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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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57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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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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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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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通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衢州国劲置业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及其享有的100%债权
36437.4131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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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