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诸暨市西施故里景区古越台小店和临时小木屋两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2,460.00 元/年 | 出租面积 |
约34.4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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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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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5-08 |
出租标的地址 | 浙江省诸暨市西施故里风景区纱南路123号西施殿内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任女士|联系电话:18358586779 手机号:18358586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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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 无产权证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 否。 4、 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其他重要需披露的事项: ①租赁期间因物业布局和业态提升及其它特殊情况,出租方需提前收回该物业时,出租方将提前十天告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做到即收即搬,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按天计算。(计算方式:(月租金+月公共管理费)÷30天×剩余天数)。 ②公共管理费为年租金的12%。 ③租期期间所有物品、器具、经营设施必须摆放在店门内,不得在房屋外任何区域(包括房屋外壁)摆放或悬挂任何物品、器具、设施、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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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诸暨市西施故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巍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575575615 联系地址 浙江省诸暨市浣纱南路123号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2,460.00 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22460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商业(1.各种旅游纪念品、饮料、诸暨土特产、副食品、摄影、香烛(无烟)等;2.不得经营烧烤、小吃、油炸类等业态,不得销售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有恶臭味等物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1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1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6、承租方租期内如需对租赁区域内房屋装修,应经出租方同意,装修不得改变及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违反市政城建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期满后硬件部分不折价、不拆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具体已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不得私自转租该物业。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该物业全部或部分的经营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第三方。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意向承租方与出租方及其相关人员应当不存在《市管企业禁止与领导人员亲属近亲属所办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暂行办法》(绍市国资党委〔2019〕3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禁止交易的情形。如存在禁止交易情形的,出租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处理本次交易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终止交易等。(绍兴国有企业适用) 11.承租方保证该物业营业时间每天10小时以上(在旅游旺季保证每天12小时以上); 12.承租方必须在经营期限内为该物业的装修、设备、财物、工作人员、消费者向具有保险资质且有良好声誉的保险公司购买财产险、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自然险等的相关保险。在出租方方或西施故里旅游管理处提出要求时,承租方必须提供保险的有效保单及最后一次支付保险费用的票据。 13. 承租方或承租方工作人员如发生破坏西施故里旅游区硬件设施、有损旅游区环境形象的行为或现象的,在出租方发放书面通知3天后承租方仍未纠正的,在扣除100—2000元/次的履约经营保证金基础上,对情节严重的出租方有权给予强制处置,承租方并赔偿相应损失。 14.西施故里旅游区物业(商铺) 的日常管理工作,承租方必须服从;承租方如有下列现象或行为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或没收履约经营保证金: (1)承租方超范围经营的; (2)在物业外乱设摊(器具)、乱堆放杂物、乱放垃圾且不听从管理的; (3)该物业内外布置不符合出租方要求的; (4)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商品或“三无”产品的; (5)该物业卫生不清洁的(门口地面、门、窗、室内卫生等); (6)承租方及承租方来宾(不包括游客、消费者)的车辆在古越街、郑旦路、旅游区内其它非指定车辆停放地点(区域)停放车辆的; (7)在该物业内外或旅游区内其他区域晾晒(摆放、悬挂)食品、衣服、鞋袜、棉被、洗涤物、洁具等;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任意张贴、摆放标牌、宣传广告的; (9)在该物业(物业)外私自搭建或扩建或圈围的; (10)私自拉(架)、铺设水(电、通信等)线路(管道)的; (11)在物业内外私养宠物的; (12)租赁期间不正常营业、无正当理由关门歇业、无故延迟开门营业时间或提早结束营业时间; (13)储存、销售易燃易爆物品或燃放、销售烟花、焰火、爆竹、孔明灯等; (14)无正当理由拒绝游客进入或在该物业(商铺)外设置(安放、张贴)拒绝游客进入的标识(标牌); (15)因承租方或其工作人员原因,导致游客、消费者投诉的。 以上现象或行为每发生一次扣除100-200元,经出租方提醒或书面通知后不及时改正的扣除200-500元,屡次整改拒不听从的扣除500-2000元,情节严重的没收履约经营保证金;没收履约经营保证金后,承租方应全额补缴履约保证金。 15.出租方每月对承租方在临时租赁期内的经营范围、营业时间、车辆停放、安全防范、环境卫生、服务质量、设施维护、营业成效、人气氛围等情况和现象进行检查考核;如每次发现不良情况和现象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的,扣除100元—2000元的履约经营保证金。出租方对承租方的检查考核情况做出书面通知。 16.承租方需按年缴纳公共管理费用,先付款后使用,公共管理费为年租金的12%,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租期 2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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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248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34个周期,已延长238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金资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显示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提早汇入资金。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屋租赁合同(样稿).docx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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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任女士 电话 18358586779 手机 18358586779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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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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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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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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