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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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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松涛嘉园15幢112室 法定代表人 陈建华 成立日期 2024-01-26 注册资本(万元) 2,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83MADBP7KM3A 经营规模 微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0 0.0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262.256015 29,262.23168 0.024335 审计机构 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 2025年03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24335 0.024335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262.256015 29,262.23168 0.024335 内部决策情况 《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4〕1号 基准日审计机构 浙江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按照挂牌价与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签约,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底价为28220.5407万元,由股权转让价格、债权转让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623.0407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7597.5万元;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标的企业95%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即标的公司95%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6.转让方与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龙资规出合字[2024]1号)》,出让宗地编号为:龙港市滨江核心区YJ-05-01地块,总用地面积26580平方米,合同价款29050万元,约定分期支付。截至评估基准日,土地款已全部支付,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7.根据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龙资规出合变字〔2024〕1号)》,三方同意“龙资规出合字[2024]1号)”合同项下宗地(龙港市滨江核心区YJ-05-01地块),开发主体变更为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 8.本次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本股权及对应债权转让方案披露的受让方应支付标的债权除外),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各方股东按各自股权比例承担。 9.本次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不涉及职工安置。 10.转让标的公司95%股权事宜将影响标的公司控股权,但因目前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故不对标的公司整体运营造成影响。 11.自基准日(2025年2月28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期间的经营损益,由转让完成后的标的公司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12.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在受让方将三期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全部付清至温州联交中心浙交汇平台存管银行指定账户后,以及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13.价款支付方式分两种,可根据受让方实际情况选择确定。①采用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②采用分期付款:第一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且受让方需就第二期、第三期支付事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第二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2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总成交价款的50%或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从首期款项支付完成开始到剩余价款全部付清为止的期间内,对于未支付的剩余价款部分,受让方需要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利息。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pdf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松涛嘉园8号楼11-15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杨沈维 成立日期 2022-03-18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83MA7KDY6U55 经营规模 微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5.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龙港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27MA287EQG00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日期 2024-05-2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关于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请示》 批准单位名称 龙港市人民政府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95%股权及龙港市忠诚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温州航城置业有限公司27597.5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28,220.5407万元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①采用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②采用分期付款:第一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且受让方需就第二期、第三期支付事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第二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2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总成交价款的50%或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从首期款项支付完成开始到剩余价款全部付清为止的期间内,对于未支付的剩余价款部分,受让方需要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利息。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采用分期付款:第一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3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且受让方需就第二期、第三期支付事宜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第二期交易价款(不得低于总成交价款的2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年内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总成交价款的50%或剩余价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支付,从首期款项支付完成开始到剩余价款全部付清为止的期间内,对于未支付的剩余价款部分,受让方需要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向转让方支付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转让底价为28220.5407万元,由股权转让价格、债权转让价格两部分构成,其中股权转让底价为623.0407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7597.5万元;若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全部作为标的企业95%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即标的公司95%股权转让价格=股权转让底价+竞价溢价额。 2.标的公司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现未完成注册资本实缴,受让方应在2029年1月25日前完成对应股权比例95%的资本金人民币1900万元的实缴工作。 3.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5.股权债权工商变更登记的税费由转让方、受让方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缴纳。 6.受让方在成交之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7.股权变更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样本。 8.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在受让方将三期转让价款及相应利息全部付清至温州联交中心浙交汇平台存管银行指定账户后,以及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实地勘察确认函.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产权交易合同(样本)》.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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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孙女士、林女士 电话 0577-88550126、17855876711 传真 邮箱 634078733@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苍南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328号苍南县农村产权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 林女士 固定电话 0577-26669080 手机 17855876711 转让方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577-59916606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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