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滨创置业有限公司80%股权及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温州滨创置业有限公司17150万元债权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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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1-24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2-26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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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预披露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我方所提交的预披露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预披露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信息预披露不构成对任何主体的要约邀请或者要约。
(2)转让方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转让标的及其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等内容作出调整。
(3)上述披露信息所涉交易后续可能需要履行国家出资企业或者国资监管机构等批准程序。
(4)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信息披露或交易的依据,本项目最终披露内容以正式信息披露为准。请相关交易主体审慎行为,“浙交汇”平台和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相关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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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温州滨创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星海街道滨海十七路350号浙南经济总部大楼1715室 法定代表人 张琦 成立日期 2024-12-10 注册资本(万元) 1,0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3MAE7BCTC43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4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无 以下数据出自 2024年12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212.311667 17,212.311667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注册地 浙江省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七路350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张琦 注册资本(万元) 3,00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地级市(区县)财政部门或金融办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温州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30157771274XJ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 批准日期 2024-12-09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文件 决议文件名称 《温州湾新区管委会主任、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联席会议纪要》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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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预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其他披露事项 1、温州滨创置业有限公司为一家新成立的公司,自2024年12月10日起开始运营,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至今为止未满一年,各项业务和财务活动尚未完全展开,因此尚未编制和发布外部审计报告。 2、龙湾中心区单元 C-07 地块,宗地面积 21194.08㎡,该项目在预售前,经受让方同意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发展有限公司方可优先回购项目公司商品房(可自行处置作为安置房或者保障房等其他用途)。 3、受让方需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归还转让方已缴纳30%的土地出让金10290万元,2025年12月30日前由受让方负责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17150万元,转让方投入资金以固定年化收益(税后)6%向受让方收取保底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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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市浙顺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55号龙湾农商银行总行一楼 联系人 张先生 固定电话 -- 手机 13957788875 转让方 联系人 项先生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