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善启真未来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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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4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1-22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3-24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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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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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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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嘉善启真未来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5ZJ1000002 所在地区 嘉兴市嘉善县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星创广场1幢301室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拟新增注册资本 66.67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拟新增注册资本66.67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40.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引入投资方持股比例为40%。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66.67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66.67万元,其中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募集资金用途 1.技术研发与创新:加大在科研服务和科技创新领域的研发投入,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2.园区建设与管理: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提升园区的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3.市场拓展与品牌建设:加强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影响力。 4.人才引进与培养:吸引和培养高端人才,构建公司的人才优势。 5.日常运营资金:处置增资资产用以补充公司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确保公司运营的稳定性。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占股60%
新增投资方占股40%
增资达成条件 1.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方; 2.投资方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 3.投资方出资的知识产权最终经评估备案的价值不低于66.67万元; 4.签署《增资协议》。 增资终结条件 1.未征集到合格的意向方; 2.意向方报价均低于挂牌底价; 3.投资方出资的知识产权最终经评估备案的价值低于66.67万元; 4.谈判小组认定,本次增资目标不能实现; 5.其他导致本次增资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嘉善启真未来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星创广场1幢301室 法定代表人 李卓娜 成立日期 2023-06-12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实收资本 0.00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21MACLW3RB25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园区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6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0 0.00 审计机构 / 2022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0.00 0.00 0.0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0.00 0.00 审计机构 / 2023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59.44 12.42 147.0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98.02 154.78 147.01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4-12-31 161.72 8.54 153.19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304.21 86.88 77.34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大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延长信息披露的,从正式信息披露之日起不超过1年)。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及以上竞买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争性谈判开展受让方遴选工作。(竞争性谈判相关情况另行通知)。 4.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须在15个工作日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5.增资方注册资本100万元,截止目前增资方原股东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实缴到位,将于2042年12月31日前缴足。 6.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1.《增资协议》签署后,投资方需在协议生效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增资所需的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2.投资方出资金额为【该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现场签署的《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中确认的投资金额】的,则该投资方需在《增资协议》生效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至【该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现场签署的《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中确认的投资金额】。 是否有保留价 无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意向方均以园区运营、企业交互相关技术方向的知识产权为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认购,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元每壹元注册资本,拟新增注册资本66.67万元,拟募集资金总额不低于66.67万元,其中66.6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过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增资方注册资本100万元,截止目前增资方原股东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尚未实缴到位,将于2042年12月31日前缴足。 3.本次增资完成后,增资方原股东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0%,新引入投资方持股40%。 4.增资方于2024年12月17日分配现金股利71.17万元。 5.知识产权评估价值 经竞争性谈判及增资方股东决议初步确定意向方后,由增资方及其原股东共同指定评估机构对该意向方拟出资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经过备案的评估价值(以下简称“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为该知识产权的价值。 6.投资方出资金额的确定 (1)本次投资方出资金额最终以上述【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和【该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现场签署的《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中确认的投资金额】高者为准。 (2)投资方出资金额高于66.67万元(不含本数)部分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纳入增资方资本公积。 (3)投资方出资金额为【该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现场签署的《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中确认的投资金额】的,则该投资方需在增资协议生效日后1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补足至【该投资方在竞争性谈判现场签署的《竞争性谈判会议纪要》中确认的投资金额】;若最终【知识产权评估价值】低于66.67万元(不含本数),该投资方不被确认为最终投资方。 7.意向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增资方签署《增资协议》。 8.知识产权交付时限:《增资协议》签署后,投资方需在协议生效日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增资所需的知识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9.本次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前增资方产生的损益,由增资方原股东承担或享有。 10.增资方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增资完成后,增资方原股东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三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总经理等管理层由增资方原股东浙江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委派。
投资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方应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为增资方导入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孵化、高端人才引育等资源(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3.意向方应具备科研链接能力,以及其他科研资源(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4.意向方应具备业务协同性,与增资方现有业务有协同效应,能够促进增资方业务发展和市场扩张(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5.意向方须满足合规性要求,无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意向方报名时需提交《承诺书》)。 6.本次增资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资。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1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投资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竞买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投资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2.投资方被确定后,浙交所收到增资方函告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增资方与投资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前述二条件均满足)起5个工作日内,浙交所将保证金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投资方在“浙交汇”平台的“我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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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此次增资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开展意向方遴选工作: 1.由谈判小组分别与意向方(需满足资格条件并按时缴纳保证金)进行现场谈判。每场谈判均形成会议纪要并当场签字确认,最终由增资方股东参考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报告和知识产权评估备案结果,选定1名合格意向方作为最终投资方并确定投资方出资金额。 2.竞争性谈判主要从意向方的综合能力、资源与产业协同、企业认同、投资报价四个方面对意向方进行遴选: (1)综合能力(25分)(证明材料以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2023年度财务报表、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持有的相关部门颁发的授权专利证书、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对外投资公司的最新章程/工商内档为准、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相关实验室资质证明为准); 意向方或其控股股东具有较强综合实力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和财务状况、成果转化能力、投资能力、科研能力等。 (2)资源与产业协同(5分)(证明材料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为准); 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能够为增资方带来产业协同资源的优先,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协同、技术协同、市场协同等。 (3)企业认同(10分)(证明材料以《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为准); 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认同增资方战略目标、治理结构的优先;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充分尊重、支持现有股东对增资方公司治理安排的优先;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对增资方内部审批事项响应迅速的优先。 (4)投资报价(60分) 意向方提出的增资价格,即每壹元注册资本对应报价(不得低于1元每壹元注册资本)。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5-01-22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5-03-2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产生意向投资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承诺书》.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意向方及其控股股东情况介绍》.docx 《意向方投资及报价意向函》.docx 《增资协议(样稿)》.docx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竞争性谈判)》.docx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pdf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经理 电话 400-696-3939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程红梅 电话 /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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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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