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 20.00-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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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65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12-27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3-31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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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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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方承诺
我方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新股东,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增资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增资标的权属清晰;
2.本次增资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增资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增资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浙交汇”平台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权的行使。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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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G62021ZJ1000005 所在地区 杭州市西湖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楼9-12层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拟新增注册资本 25,000.00-96,078.4313万元 拟新增注册资本说明 不低于25,000万元且不高于96,078.4313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20.00-49.00%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说明 20%至49% 拟募集资金总额 不低于116,50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总额说明 不低于116,500万元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不低于2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说明 A、B两类投资者均不少于1个,具体数量根据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的结果确定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增加浙商期货的资本金和补充营运资金,重点支持经纪业务,做市、基差贸易、场外业务等风险子公司相关业务,境外子公司业务,自有资金投资和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业务发展及研究、金融科技投入。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否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否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浙商证券持股比例不低于51%;新增股东持股比例不高于49%;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不高于20%。
增资达成条件 1. A、B两类投资者均不少于1个; 2. 意向投资者符合增资金额、比例等要求; 3. 新增注册资本不低于25000万元; 4. 签署增资协议; 增资交易环节达成的条件为:(1-4) 同时提请意向投资者注意:最终投资者确认需取得有权批准机构及监管部门同意。 增资终结条件 出现以下任何情形时,增资终止:1.未征集到符合遴选条件的意向投资者;2.A、B两类投资者未达到最低数量要求; 3.投资者合计认购注册资本比例未达到20%; 4.其他导致本增资项目不适宜继续的情形。 其他需要披露内容 -
增资方简况
增资企业名称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98号财通双冠大厦东楼9-12层 法定代表人 胡军 成立日期 1995-09-07 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资本市场服务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00022442E 经营范围 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 职工人数 622 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比例(%)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26,553.31 564,609.81 161,943.50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47,081.46 18,098.08 13,267.85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987,665.75 762,345.08 225,320.67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72,374.55 17,924.97 13,285.02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 年度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1,600,808.39 1,355,835.18 244,973.2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01,715.53 26,905.97 19,887.41 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2021-09-30 2,154,017.66 1,889,255.74 264,761.91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762,025.06 26,375.44 19,913.41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4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投资人并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前(增资报名截止时间)登录浙交汇(https://www.zjpse.com)进行用户注册、实名认证、报名提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逾期无效。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收到递交全部增资报名材料后,办理增资报名登记手续。 2.合格意向投资人报价须不低于挂牌价格。 3.双向尽职调查相关安排: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人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4.融资方在增资过渡期(自2021年1月1日至股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由原股东承担或享有。在上述期间损益计算完成后,由融资方通过现金分红方式定向分配给原股东,各方应当配合做好定向分红相关工作,融资方应当及时召集或发起与分红相关的内部流程及决策程序,新增股东及授权代表在参加相关决策程序时对上述定向分红方案应当予以同意。 5.原股东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参与本次增资。 6.其他内容详见附件8《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相关附件 附件8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pdf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足 增资条件 1.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不低于人民币4.66元/元注册资本增资,总共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16,500万元,其中不低于25,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超出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增资方和最终投资方应在《签约通知函》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协议签署并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增资款项。 4.本次增资需以货币形式进行出资,资金来源需合法合规。 5.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6.意向投资者须承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认定的不适合持有期货公司股权的情形。 7.意向投资者认同融资方的经营理念和发展战略,实现融资方的长远发展目标。 8.意向投资方须接受融资方在不超过意向认购金额的额度内,视情调整其最终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 9.投资者需按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本次增资的交易服务费。 10.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者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同意根据本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面履行本次增资的程序。
投资方资格条件 一、投资者报名须知 1.投资者请详细阅读《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检查附件1),并按照《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中“一、投资者报名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签章。 2、《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资料清单中列示的附件2-附件6文件请按照我司的模板(模板详见附件2-附件6)进行提供。如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授权相关代表的,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7)并附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及被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资者基本情况介绍 请投资者按照《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附件2)对投资人基本情况进行介绍,附件2为基本情况介绍内容的基本框架,投资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三、投资者报价及投资要求 投资者在报名时应当明确拟投资金额,并按照《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附件3)格式要求填写报价表。请投资者注意:单一投资者投资总金额不得低于1亿元,且增资后所持浙商期货股权比例不得超过20%。 四、投资者类型选择 投资者报名时需明确选择投资者类型,投资者类型分为两种,分别为A类投资者、B类投资者。每个意向投资者只能选择报名其中一类,两类投资者要求如下: (一)A类投资者:侧重于具备大宗商品行业或实体产业背景的意向投资者,能够与浙商期货业务产生协同,助推浙商期货各项业务发展。 (二)B类投资者:侧重于具有国资背景、资本实力雄厚、具有国有资本投资经验的意向投资者,能够为浙商期货持续补充资本提供有力支持。 请投资者注意:A、B类投资者的资格条件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慎重选择,并按照《投资者类型选择意向函》(附件4)格式要求填写选择结果。投资者需根据所选择的投资者类型出具相应的《关于具备的资源及能助力融资方发展的说明》(附件6)。 五、投资者资格条件 (一)基本标准(A、B类投资者均需满足) 1.意向投资者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有限合伙企业。 2.意向投资者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纳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意向投资者需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支付本次增资款的能力,并且有增持浙商期货股权的实力。 4.意向投资者与融资方不存在同业竞争,参与本次增资的意向投资者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 5.意向投资者须符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的相关监管要求。 6.本次增资扩股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且意向增资者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本次增资,意向投资者需提供书面承诺。 7.意向投资者若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须已完成基金业协会备案手续。 8.意向投资者不存在其他增资完成后导致浙商期货股权结构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监管要求的情形。 9.上述1-8项为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增资后总股本5%的单一意向投资者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若单一意向投资者持股5%以上的,还须满足《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期货公司主要股东(5%以上)资格条件,并通过监管机构批准。 (二)核心标准 1.A类投资者:侧重于具备大宗商品行业或实体产业背景的意向投资者,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含其间接控股股东,下同)、实际控制人须具有产业背景或者与被增资企业具有业务协同及资源整合的相关背景。 (2)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满足2020年总资产超过20亿元,净资产超过12亿元,相关数字以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B类投资者:侧重于具有国资背景、资本实力雄厚、具有国有资本投资经验的意向投资者,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为设区市属国企(含)以上层级的国有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2)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有国有资产投资经验或国有资本运作经验,能够为融资方后续持续深化改革提供支持。 (3)意向投资者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须满足2020年总资产超200亿元,净资产超100亿元,相关数字以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投资者需按照附件5、附件6要求出具《意向投资者承诺书》《关于具备的资源及能助力融资方发展的说明》,承诺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是 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10.00% 保证金交纳时间 本公告截止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1.投资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增资款的组成部分。 2.未成为最终投资方的,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在《增资结果通知书》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至合格意向投资人的“我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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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满,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人。2、竞争性谈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方面对意向投资人进行遴选:1)意向投资人与浙商期货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能够形成资源优势互补和战略产业协同(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大宗商品业务资源,能与融资方形成业务协同或互补,拥有较强的资金来源渠道,能为融资方提供财务资源支持)的优先;2)意向投资人认同及支持浙商期货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短期利润分红比例不做具体要求,能够为浙商期货经营发展及后续融资提供一定支持的优先;3)意向投资人的综合实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行业地位等;4)投资报价。5)竞争性谈判小组与每个合格意向投资者分别就增资报价、协同资源、综合实力、战略认同等内容进行谈判和确认。其中,A类投资者的评分要素为:增资报价(分值50分)、协同资源(分值25分)、综合实力(分值15分)、战略认同(分值10分);B类投资者的评分要素为:增资报价(分值50分)、综合实力(分值25分)、协同资源(分值15分)、战略认同(分值10分)。6)竞争性谈判小组结合谈判情况,按评分细则分别对A类和B类的合格意向投资者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择优评选出候选投资者(其中,A类投资者1-3家,B类投资者1-4家)。认购价格以如下计算公式确定:认购价格=(X1*P1+X2*P2+....+Xn*Pn)/(X1+X2+....+Xn),其中Xn指第n个候选投资者认购注册资本的数量,Pn指第n个候选投资者的增资报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项目发布起始日期 2021-12-27 项目发布截止日期 2022-03-31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22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信息补充 序号 补充项 补充披露内容 1 2 不变更挂牌内容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pdf 附件1 意向投资者报名须知.pdf 附件2 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pdf 附件3 意向投资人投资及报价意向函.pdf 附件4 投资者类型选择意向函.pdf 附件5 意向投资者承诺书.pdf 附件6 关于具备的资源及能助力融资方发展的说明.pdf 附件7 授权委托书.pdf 特别事项约定.pdf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pdf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0571-87710238 手机 18368157006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lintao@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融资方 联系人 孙寒乐 电话 0571-87216935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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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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