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扩建工程开挖石料(宕碴)转让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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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3-05-10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女士|联系电话:0576-88685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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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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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第四中学扩建工程开挖石料(宕碴)转让 资产来源 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 其他 受路桥区人民政府委托,拟对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路桥区第四中学扩建工程开挖石料(宕碴)进行公开处置。标的物的预估总量2.04万吨(注:该方量以实际过磅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项目位于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230°方向直线距离约4.1km,位于螺洋街道办事处90°方向直线距离约270m,东侧有村道与十路线相连,西侧紧邻路桥区第四中学,交通较为方便。项目区中心地理坐标:121°19'39",北纬28°33'41"。行政隶属螺洋街道管辖。
其他披露内容 1.受路桥区人民政府委托对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路桥区第四中学扩建工程开挖石料(宕碴)进行公开处置。预估总量2.04万吨(注:该方量以实际过磅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现场实地踏勘,充分评估投资风险,一旦竞得成为受让方,所有投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2.因项目工程场地限制,石料(宕碴)堆放区域运输存在不便,受让方应充分了解,并自行协调解决。 3.挂牌期间意向方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4..瑕疵担保责任: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按标的物的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对标的物的状态和品质不作担保,不对转让标的物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瑕疵风险。受让方没有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 5.储量估算中的资源储量与实际矿产品由于技术原因及生产原因会有一定误差。最终销售量与勘查储量误差在±10%以内(包括10%)的不再另行处置,如果误差超过±10%,需查明原因后对超过±10%的多矿石量按成交单价进行补收或退回。考虑到该项目为工程红线内施工项目,最终开挖量由第三方进行测定。 6.受让方竞得的产品市场经营变动和投资回报具有不可确定性,市场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受让方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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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路桥分局 注册地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北街19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331000MB1D45843K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54.77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 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台州市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1207021219200515067),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5.受让方需在收到通知7日内完成石料运输,超过期限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6.标的成交后,标的物在标的所在地进行交付。受让方自行组织工具装卸、运输及处置、宕底道路填筑和钢板铺设等,并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受让方应及时做好运输、处置等事项的相关审批及报备工作,承担相关税费、规费等。 7.受让方自行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不得超限运输,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8.受让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项目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和清理工作。 9.本次转让的标的成交价格为含资源税,不含增值税,不含装车及运费。 10.项目交易服务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人姓名 李先生 联系人电话 0576-82525033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1.授权委托书.doc 、 2.实地勘察证明.doc 、 3.特别事项约定.doc 、 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资产转让-动态报价适用).doc 、 5.资产交易合同(样本).doc 、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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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0576-8868518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s://www.tzcqpt.com/TZPT/ 转让方 联系人 李益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