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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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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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严巷头红旗桥北房地产、设备资产包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3252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工业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工业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严巷头红旗桥北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286.85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28年9月14日止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土地(使用权) 坐落位置 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严巷头红旗桥北 土地证号 浙(2022)绍兴市上虞区不动产权第0003252号 土地面积 4437.20平方米 类型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用途 使用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至2028年9月14日止 使用现状 权利性质 机械设备 名称 180KVA高配设备一套 规格型号 180KVA 计量单位 套 数量 1 成新率 主要功能用途 所在地 现状分析 闲置状态 瑕疵情况 闲置,转让方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其他披露内容 1.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并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4. 本次转让标的包括:(1)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严巷头红旗桥北房产一处,房屋建筑面积2286.85平方米;(2)房屋所在绍兴市上虞区崧厦镇严巷头红旗桥北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4437.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实测宗地面积4449.22平方米,其中12.02平方米的土地面积不予确权;(3)180KVA高配设备一台,转让方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等纸质资料。其中180KVA高配设备按照固定金额18000元转让,资产包如有溢价,则包内房产与土地同比例溢价。 5.转让标的房产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租赁期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3日止,首年租金154350元,第二年起每年递增3%。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7.转让价格含增值税。 8.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符合国家出台的购房各项新政及细则,符合不动产所在地房屋购置条件,不符合条件的,责任自负。 9.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杨先生,0575-85134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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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绍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兰亭村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MA7BH34E0R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50.0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平台存管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 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7.若交付日前标的房产尚有未结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物业维修金等,由受让方负责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8. 转让方在收到浙交所转付的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按现状将标的房产及设备资产交付受让方,并在收到浙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15个工作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转让方协助受让方与承租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或书面通知承租人房屋产权人变更的事实);转让方完成前述义务的,即视为交付完成,交付完成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9. 标的房产已出租,受让方须继续履行原有租赁合同,已收取的租金收益归转让方所有,剩余未收取的租金收益归受让方所有。租约到期后是否续租由受让方与承租方自行协商。租约到期后如涉及腾空事项,也由受让方与承租人自行协商,与转让方和“浙交汇”平台无关。 10. 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10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受让方需承继转让方原有租赁合同项下的各种权利和义务。同时转让方将已收合同履约保证金转付给受让方,与承租方的衔接、稳定工作由受让方负责。 11.受让方可委托中介机构办理过户手续,因代办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2.关于180KVA高配设备交割及拆除事项: (1)转让方均不提供合格证、检验证、许可证、技术文件,也不出具相关证明等。 (2)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所有标的物的装载、运输工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装载、分类、拆解、运输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在现场进行标的物拆解,必须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必须事前充分考虑装载、运输过程所需的各种成本费用及风险。 (3)受让方应对装载、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4)自转让标的交割完成(以书面手续为准)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权属归受让方所有。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交割日之后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的情形,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必须自行解决标的物的拆除、搬运及垃圾清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25.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剩余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房屋转让合同(样稿)》.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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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于女士 电话 0571-86089050 手机 18616589446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杨经理 电话 0575-85134787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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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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