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市上虞区滨笕新村21幢206室及附房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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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10-25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11-07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徐女士|联系电话:0575-85351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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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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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滨笕新村21幢206室及附房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上虞市房权证章镇镇第00314682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划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滨笕新村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45.41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房屋总层数 5 户型(室) 0 户型(厅) 0 户型(卫) 0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23.875000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 毛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周边有超市、网吧、饭店等,能满足基本生活所需;同时四周设有移动营业厅、电网营业厅、便民中心、派出所、法庭等机构,满足各种民生需求。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附近是104国道及章镇道口,交通便利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有物业。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此标的现土地性质为划拨,各意向方在竞买前需自行咨询相关部门了解知晓房产转让流程和受让方需支付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各项税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4.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5. 本次竞拍标的集中看样时间为:挂牌后第6个工作日,看样地点上虞区章镇滨笕新村,看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82097845,因疫情原因看样时间可能进行调整,需看样的意向方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与看样联系人联系登记预约,看样时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并根据属地镇街、村(社区)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疫工作。 6.签订合同时应提交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章镇镇人民政府305办公室签订合同(受让方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转让方联系电话:王女士,联系电话:82097845 ,签约相关事宜咨询:王女士,联系电话:82097845。 7.此标的配套附房号为21-7,面积为7.8㎡,附房价格为1.17万元(含税)。 8.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9.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10.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根据转让方通知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具体时间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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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绍兴市上虞区舜茂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 绍兴市上虞区章镇镇开发区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04661733375A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3.875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项目成交后,符合银行按揭条件的受让方可选择由转让方提供的银行贷款或一次性付款: 1、选择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应于(在竞价结束后第30天)前向转让方(户名:绍兴市上虞区舜茂投资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虞农商银行章镇支行章家埠分理处;账号:201000033273222。)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成交标的的竞价保证金可抵充交易价款)。 受让方付清全部款项后,凭缴款单及成交反馈文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时间为(竞价结束后第37天、第38天),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2、选择银行贷款的,竞买人应于竞价前自行与指定的按揭银行(上虞农商银行章镇支行,联系人:叶鑫18267531035;中国农业银行绍兴章镇支行,联系人:张银丽178589555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章镇支行,联系人:施文豪13588530616)了解按揭贷款的相关事宜,如符合银行按揭条件并竞价成交的,可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车库和附房不办理按揭服务)。(具体操作如下:受让方应于(自竞价结束后第7天)前携带有关资料,到指定银行递交相关材料,并按银行要求办理按揭贷款申请手续。)银行按揭贷款申请审查通过的,受让方于(自竞价结束后第14天前缴清首付款(交易价款总额减去银行核定的按揭贷款金额,保证金可抵充首付款)缴入按揭银行,交易价款转账账户同上。合同签订时间为付完首付款后第3天、第4天、第5天,具体以转让方通知为准。 逾期未缴清首付款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银行按揭贷款而选择一次性付款,必须于竞价结束后第30天付清所有款项。若按揭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或由于受让方原因不配合转让方、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则受让方同意按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所有款项,受让方必须在按揭贷款申请未获得银行批准之日起3天内或由于受让方原因不配合委托人、银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经转让方、银行确认后3天内付清全部款项。 受让方已缴纳的成交标的的保证金可直接冲抵部分交易价款或首付款;竞买人汇款时必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人姓名必须与成交反馈文件中受让方姓名一致);付款后根据上述合同签订时间,携带:①成交反馈文件;②交易价款银行缴款单原件;③身份证等,到转让方处签订合同。受让方履行全部义务后,受让方缴纳的成交标的竞价保证金方可转为剩余交易价款。 若受让方选择银行贷款付款方式,则由此引发的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其相应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和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浙交汇”平台无涉。 特别提示:请有银行贷款需求的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参拍前向银行咨询确认贷款资格及相关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8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直接冲抵部分交易价款或首付款。 2.本次转让标的房产溢价的,则房屋单独溢价,附房或车库价格固定,此标的配套附房价格为1.17万元(含税)。 3.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4. 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到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5.受让方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6.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7.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合同在内的相关文本。 8.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9.土地出让金补缴由转让方负责。 10.项目成交后,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还须到绍兴产权签署项目成交反馈文件并提交报名资料纸质文件或复印件。 11.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12.竞价成交后,本次产权交易及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交易税、费,按当时国家和本地区的有关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13.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 14.交房方式:一次性付款的,受让方签订合同后领取房屋交接单;银行贷款的,受让方签订合同后等贷款银行放款至委托方后到签订合同地点领取房屋交接单。受让方凭交接单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竞价标的移交手续,并按规定支付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特别提示: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 报名前申请人务必自行去房管处等相关部门了解购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若成交后不符合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条件,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8.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docx 、 房屋转让合同.docx 、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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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徐女士 电话 0575-85351165 传真 邮箱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675791212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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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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