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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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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34号1单元302室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无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20)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39127号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住宅用地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住宅 房屋坐落 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34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42.70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7 户型(室) 0 户型(厅) 0 户型(卫) 0 装修标准 毛坯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无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房屋装饰情况 毛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具备了以道路、供电、供气、通讯、供水、排水为主的“六通”基础设施条件。周边有滨江小学、滨江初中、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基本可以满足小区内居民生活与休闲需要。(摘自评估报告)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空置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公告挂牌期为25个工作日,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挂牌期限详见《标的清单》),期间征集专场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3.信息披露期满后,若专场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根据转让方通知与转让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4.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34号1单元301室等24处住宅分零出售(以下简称“标的”)分别单独转让(详见《标的清单》)。 5.本次转让采用专场竞价方式,标的所涉24套房屋分5个批次开始限时竞价。每批次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详见《标的清单》,单个标的在专场内进行竞价,适用专场竞价规则及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若专场竞价规则与其他规则相冲突,则优先适用专场竞价规则。 (2)专场内的项目设置专场保证金。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个标的10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的个数。 (3)意向方就专场提出受让申请,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交纳保证金,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 (4)意向方报名时请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每个专场保证金份数,意向方报价资格取得后不能再追加/减少专场保证金份数。 6.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单个标的产生溢价的,则房屋单独溢价,夹层、地下车库、阁楼价格固定。《标的清单》中所列建筑面积仅为参考,实际面积多少以有关部门测绘确认为准(如出现面积差异,不影响本次竞价成交价,不多退少补)。所有标的物均以现状展示的实物为准进行竞价,转让方、绍兴产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及维修。 7.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8.集中看样时间:2022年11月9号、10号。实地看样过程中看样人员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诸暨市当地疫情防控指示及要求,如因违反造成的后果自负。每家意向受让方最多指派2人参加实地看样,且看样人员必须保证健康码、行程码、同行自查码均为绿码,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如行程码带*或不符合诸暨市最新的防疫政策的拒绝看样。 9.交易联系人:周亚可 0575-87262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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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诸暨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诸暨市暨阳街道永昌路8号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81704512821B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07.853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专场竞价采用特殊保证金使用规则,专场中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金额相同(每份:10万元),专场保证金金额的整数倍为保证金份数,保证金份数不能超过专场内转让标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专场保证金后可参与专场中所有标的的竞价:意向方交纳单份专场保证金的,只能成为专场中一个标的的最高有效报价人,且只能受让专场中的一个标的;意向方交纳多份专场保证金的,可以成为专场中多个标的的最高的个数。意向方就专场竞买报名时应按拟受让的标的个数缴纳相应份数的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兴市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账号:3305016535350000123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营业部),操作路径:有效报价人,受让多个标的,但受让的标的个数不得超过其交纳的专场保证金份数。受让方被确定后,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绍兴产权在相关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履行全部义务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剩余成交价款。 2.转让标的的房屋仅限于住宅使用,标的房屋在使用时不得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其他住户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将住宅用作商业用途、或挪作他用等情形)。 3.转让标的配套的夹层、地下车库、阁楼不单独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等一切权属证明;标的成交后由转让方配合办理相关交割手续。受让方应对标的涉及的夹层、地下车库、阁楼情况作充分的了解,对标的涉及的储藏室现状销售无疑义,自标的涉及的储藏室转让协议生效后,标的涉及的储藏室所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自项目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承诺在标的房屋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 5.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登记/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6.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以上税、费在税法等相关规定的期限内由各纳税义务主体自行交清。竞买人务必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向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及相关税务窗口了解办证程序、交易税费及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自身产权登记主体是否符合购房(限购)政策条件。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或不符合条件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等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受让方自负。 7.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购房增值税发票。 8.标的按实际现状进行转让,并按实际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 9. 竞买人(即其后的受让方)报名竞价时的姓名(名称)必须与今后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不动产权证时的姓名(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10.本次竞价房屋成交后物业管理费,水、电、装修押金,垃圾代运费等其它费用由受让方在竞价成交后自行交纳。 11. 项目成交后,由转让方负责具体的标的交付使用等相关工作。转让方自受让方付清全部应付款后,按《房屋转让合同》约定办理标的物的移交。 12. 产证办理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诸暨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受让方(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申请人必须符合目前绍兴市商品房限购政策。 (特别提醒:报名前申请人务必自行去房管处等相关部门了解购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与要求,若成交后不符合限购政策的购房资格条件,所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授权委托书 .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标的清单.xlsx 、 房屋转让合同.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联合竞买协议书.docx 材料附件 授权委托书 .docx 、 特别事项约定.doc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标的清单.xlsx 、 房屋转让合同.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 、 联合竞买协议书.docx 、 实地勘察证明.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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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575-88262300 传真 邮箱 sxcqlbc@163.com 地址 绍兴市越城区越西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sxcqpt.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周亚可 电话 13857585868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SUBJECT MATTER CON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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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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