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CWQ578小型普通客车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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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2-02-2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2-03-08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叶先生|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手机号:15858519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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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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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浙CWQ578小型普通客车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动车 是否包含车牌 否 车牌号 浙CWQ578 车辆类型 小型普通客车 车辆品牌 比亚迪牌 车辆型号 QCJ16480M 车身颜色 灰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LGXC14DG5A1147051 发动机号 310014047 发动机型号 BYD483QB 燃料种类 排量(升) 出厂日期 购置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2011-01-06 强制报废期止 检验有效期至 2023-01-06 行驶公里数 成新率 数量 1 所在地 现状分析 是否带指标 瑕疵情况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为比亚迪牌浙CWQ578小型普通客车。 2、资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权属过户时标的所有权转移至受让方名下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一切税费(不包括机动车交易增值税)均由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4、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为含税价 5、本次转让不涉及优先受让权。 6、挂牌期间将组织意向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具体看样时间另行通知,转让方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3858866829) 7、竞买人报名可自行下载或向联系人索取报名材料,联系人:叶圣福,联系电话:0577-85502012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金可达商务楼706室。 8、其他披露内容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 9、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10、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信息披露终结。 11、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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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永嘉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 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村(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指挥部内)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245505367825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0.90 是否有保留价 无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城西支行,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履约保证金。 2.本次转让标的为比亚迪牌浙CWQ578小型普通客车,不包括原车牌照及商业保险。 3.受让方自行办理车辆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标的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标的权属过户时标的所有权转移至受让方名下买卖双方所应交纳的一切税费(不包括机动车交易增值税)均由受让方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格及成交价格为含增值税价格,转让完成后转让方将向受让方开具3%增值税普通发票。 6.受让方付清所有成交款项后,标的以停放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受让方须在移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过户手续,非标的自身因素导致的逾期过户责任由受让方自行负责,保证金不予退还。 7、标的在移交给受让方办理过户期间所发生的违章、事故及其与之相关的任何问题、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在移交之前发生的车辆违章、违停等由委托方负责处理)。标的物所涉及的修理、装潢、保险、检验等程序及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物车身喷涂或粘贴有原使用单位标识的,则应去除所有标识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车辆玻璃、座椅、备胎等如有缺失,由受让方负责补齐,所涉及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如标的物确实因委托方提供的手续问题无法过户的,则成交款无息退还受让方,但不承担受让方的其他任何费用。 8、受让方在办理完标的过户手续后凭车辆新行驶证、登记证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的买方姓名及车价须与成交确认书上的受让方姓名及成交价相一致)及缴税材料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申请退回保证金,受让方未履行任何一项拍卖标的交易中规定的义务,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9、特别提示:对于标的意向方买受后需迁入各地市的,需满足迁入地车辆管理部门准入条件,具体迁入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车管部门,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浙江产权交易所温州分中心)不负责相关信息的核实确认,车辆一旦过户、外迁提档不得退车退档。
展示时间 2022年02月23日至2022年03月08日下午4点整,上班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位置 联系人姓名 叶圣福 联系人电话 15858519091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需符合转让标的注册登记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地区车辆买卖设置的各项政策及法规,如因不符合本地区车辆买卖政策或法规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则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docx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x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0577-85502012 手机 15858519091 传真 邮箱 3251011@qq.com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转让方 联系人 张女士 电话 13858866829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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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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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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