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凤起路76、78号原杭州国际假日酒店1至25楼房屋十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500.00 万元(首年),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含税费。 | 出租面积 |
约28900.93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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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0-0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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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0-08-31 |
出租标的地址 | 杭州凤起路76、78号原杭州国际假日酒店1至25楼(门牌号建国北路289号),地铁2号线、5号线建国北路站C出口。 |
交易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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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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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状态(本项目竞价成交即终止使用) 其他权利情况 抵押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163797、0163798号。
2.抵押登记信息: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2017.9.12-2022.9.12。
3.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中等装修,除可移动家具及设备外现状交付。
4.装修优惠:首年租金给予实际成交年租金25%的优惠;如租赁起始两年内完成单房造价达人民币15万且投资总额达人民币4500万(以实际投入为准,依据为决算书及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决算文件为准,下同),除给予实际成交年租金25%的优惠外,再给予实际成交年租金33.33%的优惠;如租赁起始两年内完成单房造价达人民币15万且装修改造投资达人民币7000万元,次年再给予实际成交年租金25%的优惠,具体以租赁合同签订为准。
5.交易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先生 0571-87710239 / 何女士 0571-87297331、13989847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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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经理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1-85271158 联系地址 杭州凤起路78号浙金广场702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00.00 万元(首年),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含税费。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人民币2500万元,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含税费。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支付方式押二付三,且提前一个月支付。
出租用途 酒店(客房及配套餐饮、健身、娱乐)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首年人民币2500万元,每三年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含税费。 2.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 3.租赁保证金:首年成交价的两个月租金,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的相应金额自动转化为租赁保证金。如有不足,承租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补足。 4.意向方需在挂牌起始日起8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8月27日前)向出租方递交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第3条约定的酒店品牌管理公司签订的《合作意向书》,如无《合作意向书》则需提供《经营品牌确认函》(直营方)或《经营品牌承诺书》(加盟方),意向方拟经营的品牌需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第3条的约定,并凭经出租方确认的《经营品牌确认函》或《合作意向书》或《经营品牌承诺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支付方式押二付三,且提前一个月支付。 6.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约人民币6.5万元/月(仅含外围及地下车库保安、外围保洁、外围绿化、配电房)。 8.出租房屋按腾退拆除可移动家具及设备后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9.本项目装修标准参照四星及以上酒店标准,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10.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本项目竞价成交原承租方即终止使用,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日起15个自然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方自合同签订日起15个自然日内移交房屋。如自合同签订日起3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则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3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竞价成交日起第30个自然日内由于承租人的原因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且收回标的重新挂牌,并向承租人追索赔偿。 11.因经营需要,意向方竞得后可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意向方须在项目公司中控股。意向方应确保项目公司签署协议接受本项目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及挂牌文件中的承租人权利义务。意向方须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租赁保证金、租金、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约定费用的支付承担100%的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三年。 12.承租方或项目公司对外转租面积不可超过项目总面积的30%,转租业态范围必须符合本方案规定用途,如转租面积超过30%或转租其他业态须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合同须经出租方审核批准并备案。
租期 1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注册资本金及实缴资本金均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执行标准:需提供验资报告或审计报告,时间从成立之日起算至信息披露之日) 2.承租方在参加本项目竞租前两年,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执行标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 3.本项目可经营的酒店品牌如下,意向方递交的《合作意向书》或《经营品牌确认函》或《经营品牌承诺书》中,拟经营的品牌需须在以下名单内:万豪国际集团-万豪酒店(Marriott)、万豪国际集团-万丽酒店(Renaisssance)、万豪国际集团-万怡酒店(Courtyard)、万豪国际集团-喜来登(Sheraton)、万豪国际集团-福朋喜来登(Four Points by Sheraton)、希尔顿逸林酒店(DoubleTree by Hilton™)、希尔顿嘉悦里(Canopy by Hilton)、雅高集团-铂尔曼酒店(Pullman)、雅高集团-诺富特酒店(Novotel)、洲际酒店集团-皇冠(Crowne Plaza)、洲际酒店集团-假日(Holiday Inn)、洲际酒店集团-英迪格(Indigo)、凯悦(HYATT)、凯悦嘉轩(Hyatt Place)、丽晶酒店(Regent Hotel)、丽笙酒店(Radisson Blu)、温德姆至尊酒店(WYNDHAM GRAND)、温德姆酒店(WYNDHAM)、温德姆花园(WYNDHAM GARDEN)、开元名都(Grand New Century)、开元大酒店(New Century Hotel)、君澜大饭店(Grand Hotel NARADA)、景澜酒店(GINLAN JIA)、万达嘉华酒店(WANDA REALM)、万达锦华酒店(WANDA JIN)、万达颐华酒店(WANDA YI)、雷迪森酒店(Landison)、蝶来(DEEFLY)、维景国际大酒店、黄龙饭店、瑞廷西郊酒店、锦江国际大酒店、美豪雅致酒店、首旅酒店集团-建国饭店、华住集团-禧玥酒店(Joya Hotel)。(执行标准:需提供出租方确认的《合作意向书》或《经营品牌确认函》或《经营品牌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意向承租方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出租方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的,出租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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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逾期无效。 2.意向承租方须在公告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承租申请、交纳保证金、注册账户。挂牌期满后浙交所将意向承租方报名材料提交出租方审核,经出租方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承租方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10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长1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doc 国有资产承租意向登记文件.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网络动态报价资料.docx 假日酒店租赁经营品牌承诺书(加盟方)(终稿).docx 假日酒店租赁经营品牌确认函(直营方)(终稿).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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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林先生 电话 0571-87710239 手机 15715719876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linxm@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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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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