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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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中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杭房产权西更字第04032245号
2、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简装,此次竞租仅为房产租赁权,竞租人需进行实地查看,此次竞租标的不包含室内装修及设施、设备。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为准,如竞得后对此产生疑义,一切责任均由竞租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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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12.60 万元/年 租金挂牌价备注 12.6万元/年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是 租金支付要求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租金挂牌价格:12.6万元/年 2、竞租保证金:3万元。项目成交(即产生最高有效报价)后,竞租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浙江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3、履约保证金:成交价1个月租金。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房屋涉及出租用途经营的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出租方予以配合相关工作,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 7、出租房屋按腾退后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8、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9、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原承租人腾退后才能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如竞得后20个自然日内交付的按租赁期顺延处理,超过20个自然日的双方协商处理。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 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租期 3年(无免租期)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其他组织,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 交纳时间 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满日17时前交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保证金扣除条款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共10个工作日,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逾期无效。 2.审核通过以后,获得竞租资格,进入竞价大厅报价。 3.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租人,则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4.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docx 交易服务费.docx 竞买及承诺和动态报价交易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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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秦先生 电话 0571-87710241 手机 15068750595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qzh@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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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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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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