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肯恩大学培训楼A幢1楼东侧ATM场地五年租赁权
挂牌价格 | 2.8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
本次出租建筑面积24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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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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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5-04-22 |
出租标的地址 | 温州肯恩大学培训楼A幢1楼东侧ATM场地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陈先生、叶女士|联系电话:0577-89708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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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5年5月27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权利人为温州肯恩大学,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温州市不动产第0086664号。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 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 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 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面积及周边环境等,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18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18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12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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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8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年租金为2.8万元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否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实行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到期前付清。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足额缴至温州联合产权中心指定账户,并在成交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凭据同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计算。
出租用途 业态用途:ATM机设置与经营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5000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前一次性付清。《房屋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所有应付款项后,出租方将履约保证金余额无息退还给承租人。 2、电费:承租人应按2000元/年标准在租赁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出租方支付该年度电费,出租方开具相应金额收据。 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4、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承租人需对场地进行设计装修的,设计方案需由出租方审批同意,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5、承租人需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ATM机场地与设备的日常运作和维护,并与出租方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配合校方工作,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承租人相关工作人员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治安管理。 6、承租人需确保场地ATM机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余额查询(跨行)、取款(跨行)、存款、转账(跨行)、修改密码等。 7、承租人需自行负责设备及钱财的安全管理工作,配备监控摄像头、报警装置等安全装置,确保场地内人身财产安全。 8、承租人须负责场地内日常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场地整洁美观,符合学校的整体形象的要求。 9、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给予15个工作日腾空,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起始(以实际移交为准)。 10、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11、租赁期间,租赁房产不得擅自转租。 12、租赁期限届满,如出租方仍要对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13、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银行业务的法人组织。【以提供标有经营范围包含银行业务内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84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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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5年4月9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2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5年4月22日)下午5时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程序:登录“浙交汇”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及实名认证,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前,须在浙交汇——注册——实名认证。(详见htps:/www.zipse.com/info/ist/78html用户指引) 3、进入意向标的洋情页面,点击“我要报名”按钮,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完成报名登记及按照信息披露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意向方应按照其所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付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温州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756000120190008655),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注:支付订单完成不代表意向方获得竞买资格,如最终竞买资格未被确认的,意向方所交竞买保证金将全额无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4、资产展示安排:2025年4月9日上午9时起至2025年4月22日下午5时止。 5、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6、咨询电话:0577-89708697 7、产权交易中心纪检监察电话:0577-85502266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 15 个工作日内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4月24日13:00)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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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陈先生、叶女士 电话 0577-89708697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温州一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层201室 联系人 陈先生 固定电话 0577-89708697 手机 198577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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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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