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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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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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杭州亨达万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地(住所) 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顺风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 陈扬 成立日期 2010-05-24 注册资本(万元) 3,500.00港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商务服务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100555161027B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服务:创意文化咨询,平面礼品设计,品牌名称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酒店管理,物业管理;批发:文体用品(不涉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涉及许可证或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或待审批后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杭州万华实业有限公司 61.43% Hantec Pacific Limited 28.57% 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10.0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审计机构 业务无法提供 以下数据出自 2021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0.00 -161.70 -161.7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125.06 26,280.42 2,844.63 内部决策情况 函及董事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官网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原股东杭州万华实业有限公司不放弃对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所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时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方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通知函》并于2021年12月9日通过EMS将该《通知函》邮寄给标的企业原股东Hantec Pacific Limited,告知其标的企业10%股权将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Hantec Pacific Limited在收到该《通知函》30日内书面函复是否同意转让方转让其所持标的企业10%股权,如超过30日未出面回复,视为其同意转让方转让标的企业10%股权;同时,Hantec Pacific Limited在收到该《通知函》30日内书面函复是否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行使优先购买权,如不放弃优先购买权,须按时到浙江产权交易所(网址www.zjpse.com)登记报名、交纳保证金,否则视同放弃优先购买权。 6.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7.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15层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徐雄伟 成立日期 1994-03-11 注册资本(万元) 550.00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244957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671637379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1-11-17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浙江东方下属浙江东方集团国际货运有限公司转让杭州亨达万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股权和宝贝日记(杭州)国际婴童产业有限公司32.5%股权的抄告单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杭州亨达万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10%股权 转让底价 760.45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附件: 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提请意向方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了扩大国际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外国合营者),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中国合营者)共同举办合营企业。”)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8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4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43个周期,已延长215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余女士 电话 0571-86094129 手机 18268322007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yuy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乔女士 电话 0571-87600038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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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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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096.6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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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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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大厦A座1层、6-26层22处房地产及110个地下车位打包转让
30223.21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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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00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