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信息
流程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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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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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东方集团建业进出口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 浙江省-杭州市-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6楼 法定代表人 韦国良 成立日期 2003-06-2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批发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751219150W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棉、麻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辅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鞋帽批发;服装服饰批发;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日用杂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有人不放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是 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0% 李晓岗 12.00% 陈颖 8.5078% 颜玲玲 7.2656% 周璐莹 4.5422% 傅娜 3.8844% 朱琳 2.00% 任莉 1.20% 麻燕彬 0.60%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2020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10,727.78 597.17 444.1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454.83 1,467.91 1,986.93 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万邦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 2022年01月31日 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680.26 -68.93 -68.9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77.08 1,503.65 1,273.43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内部决策情况 股东会决议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标的企业原股东李晓岗、陈颖、颜玲玲、周璐莹、傅娜、朱琳、任莉、麻燕彬均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按时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6.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拟参与受让。(详见《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 7.其他重大事项摘自评估报告,详见附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附件: 《管理层(法人、非法人组织)拟受让国有产权信息表》.docx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docx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2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金朝萍 成立日期 1994-10-26 注册资本(万元) 289,632.3121 注册资本币种 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金融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142927960N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30000671637379A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日期 2022-01-18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其他 决议文件名称 省国贸集团关于同意浙江东方解决纺织品进出口业务同业竞争暨纺织板块重组整合方案的抄告单 批准单位名称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浙江东方集团建业进出口有限公司40%股权 转让底价 511.69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事项,标的企业职工原有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2.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 自资产评估基准日至转受让双方将股权转让事宜记载于股东名册并至有权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即产权转让完成)之日止,标的企业收到的税收罚款、税收返还(不含出口退税)及政府补贴(非经损益)由转让方按原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4. 从标的企业提留的款项407706.1元(以下或称“提留费用”),已从标的企业评估价中扣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可对指定的富余人员进行优化调整。以标的企业已提留费用为限,标的企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三年内,可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方式解决标的企业指定富余人员问题。该项费用在三年内按实列支,若三年届满后仍有剩余的,余额部分按转让前原股东持股比例向原股东进行返还。 5.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有权向标的企业委派1名董事。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有权派遣一名财务管理人员到标的企业财务部门任职。 7. 受让方承诺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两年内,未经转让方同意,不得转让在本合同项下受让取得的转让标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1.17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否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材料附件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慎先生 电话 0571-87710242 手机 15158036695 传真 0571-87297126 邮箱 sxy@zjpse.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 网址 www.zjpse.com 转让方 联系人 荆进 电话 13958038785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